木地板铺设面验收规范
木地板是目前居室及公用建筑装饰中普遍使用的地饰材料。随着其销售量剧增,投诉也呈上升趋势。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及取消毛坯房上市的提出,有必要就木地板铺设面层验收制定基本要求。为规范木地板市场,保证产品质量和铺设质量,特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是中国木材流通协会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结合一些大型木地板生产、经销、装饰企业的施工验收技术要求,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而制定的。具体验收规范如下: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对民用室内木地板面层的基本规定、验收内容及保修义务。
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室内木地板铺设面层的验收,亦适用于因地板铺设不当,地板状态改变而引起的争议和仲裁。
本标准不适用于对保温、地热、防静电、防辐射、体育场所等特殊要求的木地板铺设验收。本标准不涉及木地板的基层施工验收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/T 15036.1—2001 实木地板 技术条件
GB/T 15036.2—2001 实木地板 检验和试验方法
GB/T 18102—2000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
GB/T 18103—2000 实木复合地板
LY/T 1573—2000 竹地板
3 基本规定
3.1 基本要求
3.1.1 民用室内木地板包括:
a)实木地板(包括企口地板、平口地板、拼花地板、指接地板、集成地板等);
b)实木复合地板(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和多层实木复合);
c)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(强化木地板);
d)竹地板。
3.1.2 面层使用木地板的质量应分别符合GB/T 18103、GB/T 18102、LY/T 1573、GB/T 15036.1和GB/T 15036.2的规定。在铺设前,应得到用户对质量、数量等验收认可;还应对树种、花色、型号、含水率、颜色、油漆、尺寸偏差、加工精度、甲醛含量等验收认可。
3.1.3 木地板铺设方法、工艺步骤、基层材料、质量要求、工期、验收规范等在铺设前应得到用户认可,施工方应严格执行。
3.2 对木地板基层的基本要求
3.2.1 干净:无浮土,无明显施工废弃物等。
3.2.2 干燥:应达到或低于当地平衡湿度和含水率,严禁含湿施工,并防止有水源处向地面渗漏,如暖气出水处,厨房和卫生间接口处等。
3.2.3 平整:用2m靠尺检验应小于5mm。如果大家还有任何疑问 可以上恩施鼎典艺术装饰咨询http://www.071***/也可以直接电话和扣扣联系我们TEL: 0718-8255875 18672047135王总 恩施市航空路蓝天新居E栋二单元B栋 -604室(爱民医院旁)
恩施学校装饰装潢设计恩施门面室内设计
恩施装修/装饰相关信息
6月21日
6月21日
6月21日
6月21日
6月21日
6月21日
6月21日
3月13日
3月13日
3月13日